云上黄石报道(通讯员 杨运红)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按照省、市院关于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全力为建设美丽大冶、打造绿色百强保驾护航。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把“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一方面,检察长靠前指挥,统筹各职能部门相互支持配合,相互提供线索,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做到第一时间立案、第一时间侦办、第一时间起诉;另一个方面,不断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建立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和联席会议等制度,落实公安机关、法院个案交流、疑案共研机制,解决了案件移送、证据收集、检验鉴定等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形成了内外协作、齐抓共管、共同守护生态环境的工作格局。
村民张某某等四人采用混合有毒药的麦黄草投入湖中的方式捕猎野生鸟类,造成66只各种野生鸟类被毒死,涉嫌非法狩猎。在确认张某某等的行为性质后,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将此案纳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工作范畴,及时建议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涉案的四名男子均已落网,两名主要嫌疑人已经被刑事拘留。
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的同时,大冶市人民检察院还严肃查办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强化对生态环境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大冶市保安镇“3.27”责任事故发生后,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围绕该镇矿山开采的相关监管部门和人员展开调查,一举查处了乡镇有关领导及国土、安监等职能部门不正确履行职责,监管不力导致的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职务犯罪4件4人。
据统计,今年以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已审查批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6人,起诉1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相关案件6件11人(公安机关已立案3件3人)。成功办理一起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打出了一套“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的“组合拳”。
在8月8日召开的黄石市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座谈会上,黄石市副市长、大冶市委书记李修武、黄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晔斌等领导和与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守护铜都生态绿、护航大冶生态环境工作一致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