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大冶市公安局金湖派出所民警在荆州市沙市区抓获帮信嫌疑人,并查获银行卡十余张。
去年12月底,大冶的张女士接到自称“淘宝客服”的电话。“客服”称已将张女士转为代理商,不退出的话每年要交6000元代理费。张女士当即表示要退出。随后,一自称“建行人工服务台”的工作人员跟张女士联系,告诉她要退出代理商,避免资金被扣,就要将工资卡、微粒贷、借呗里的37800元转入其提供的银行账户内。张女士照做后,“工作人员”又称需再转16000元才可以将之前的转账退还。闻言,张女士向其姐姐借钱,姐姐问清楚情况后告知张女士被骗,张女士这才报警。
接警后,大冶市公安局金湖派出所所长梅原华要求梳理线索,深挖深查。警方通过细致调查,发现嫌疑人郑某峰(男,27岁,荆州市人)在荆州。
2月16日,金湖派出所副所长刘俊、刑侦大队中队长吴维波、民警卢赞一行奔赴荆州展开收网行动。
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协助下,民警在荆州市沙市区一小区门口将郑某峰当场抓获,并在其家中搜出用于网络诈骗转账的银行卡十余张。
经查,无业的郑某峰于2021年12月中旬,在网吧看到一则“收卡返点”广告,便与对方取得联系,双方约定按过账流水1%返利。随后郑某峰前往山东济南与对方会合,按对方要求,到外地以自己的名义办理了多张银行卡。郑某峰在明知对方将卡用于电信诈骗资金转账的情况下,为获取返利,仍将7张银行卡和手机提供给对方使用。2021年12月至今,郑某峰提供的银行卡转账流水达100多万元,其中包括张女士的37800元。在此期间,郑某峰的住宿、饮食和交通费用均由对方提供。
目前,郑某峰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大冶警方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通讯员 黄加斌
责任编辑 梅晓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