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承诺办理时限压减60%以上
湖北省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依托全省100本电子证照库,申请人办理相关业务时,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社会保障卡等证件实现免提交,医保电子凭证通过网络核验方式实现免提交。
生育医疗费支付事项受理材料无需“出生证明”。同时,优化网办申报界面,除待遇计算所需关键信息外,可不提供的都无需申请人填报。为了拓宽办理渠道,实现生育保险待遇核定与支付“跨省通办”事项在湖北医保服务平台个人网厅上线的同时,全省各市、州、县均将此事项在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等办理渠道上线,积极探索微信小程序等其他办理渠道,进一步推动事项的“掌上办”“指尖办”。
来源:湖北发布、湖北省医保局